若是未領用派司行駛,車牌被吊扣、撤消卻上路,有領但沒掛車牌,車牌沒掛指定位置,以及報廢登記車輛還照開等,則是直接對汽車所有人開罰最高額度3.6萬元,也會就地移置保管車輛。

偽造、變造派司罰責最重:最高7.2萬罰款,嚴重者車輛恐遭充公銷毀

離婚證人根據立法院《道交條例》第12條三讀批改案,拼裝車未經核准掛牌上路、利用撤消刊出派司,或是車牌借給他車使用、利用他車車牌等行為,都從現行處汽車所有人3600元至1萬800元罰鍰,加重到最高可開罰3.6萬元,並就地移置保管車輛。

生涯中間/蕭宥宸報導【7/14發稿│7/15更新交通部喊卡】

而「偽造、變造或矇領牌照」罰責最重,會對汽車所有人最高額度加倍懲罰,也就是直接開罰新台幣7.2萬元。

新制也規定,偽造變造他車車牌將可直接沒入車輛,其他使用「假車牌」上路肇事造成他人傷亡,或是10年內被抓到第2次相幹違規,車輛城市被直接沒收。

哪些狀態會被重罰?

交通新制上路:處罰更嚴厲、罰鍰更高

  • 交通新制上路:懲罰更嚴格、罰鍰更高
  • 哪些狀態會被重罰?
  • 偽造、變造牌照罰責最重:最高7.2萬罰款,嚴重者車輛恐遭充公燒毀

▲交通部原訂15日起利用「假車牌」上路將加重懲罰,現在新制實施日期延遲。(示意圖/資料照)

立法院因此於5月三讀經由過程,加重懲罰偽造、變造或矇領派司等違規,最高可開罰7.2萬元。

不外原訂新制於今(15)日上路,交通部則突喊卡,宣布罰則批改案將延後實施,緣由是系統測試與法律準備還沒有到位,將待準備完成後再行公布實施日期。

最近幾年偽造、變造車牌違規氾濫,據交通部統計,去年偽造車牌案件數量更翻5倍以上。且若利用「假車牌」,致人傷亡或偽造累犯等3種嚴重違規情節,車輛還會被直接充公燒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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